1。目的与适用范围1。1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单身楼的安全管理,提高单身楼的利用率,营造安定有序、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事业部、子公司(分厂)单身楼的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2.职责划分2。1制造事业部综合管理部是全集团公司单身楼的日常管理与安全管理的归口主管部门.其中单身楼的日常管理包括:入住人员登记,床位分配和房间调整与退房管理等.制造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公共安全检查、环境保洁及设施维护工作。2。2集团各人事部门负责员工的到、离职手续办理,负责新员工入住单身的相关协调工作.2。3集团所属各部室、各事业部、子公司、科室、车间、班组的第一负责人有义务配合单身楼归口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入住单身楼员工的相关日常管理工作。3.单身楼入住条件及相关规定3。1入住手续:公司新招录需住宿员工,提出“单身宿舍入住申请单 " 并凭人事部门出具的“员工到职通知单”及个人身份证明到制造事业部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住.由制造事业部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并登记于“单身楼住宿人员登记表”.3。2单身楼的入住优先考虑新招录员工且家庭住址未在市区的单身员工.3。3单身员工已婚后,原则上公司将收回单身床位,但本人婚后家庭住址仍在市区外,且还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经核查确认后可暂不收回。3。4在单身楼居住但已不符合公司规定居住的人员,仍占用单身床位者,公司按规定处理,并按市场价的2倍每月收取租金从本人工资中扣回。3.5在单身楼内一律不予安排结婚用房,住单身员工自结婚之日起,一个月内应搬出单身楼的住房或床位,拒不执行者,按上述第3.4条规定执行。3。6入住单身宿舍的员工,户口不属于市区的必须配合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3。7住房标准:大间房间安排8-10人居住,小间安排6-8人居住(上下铺),执行特别标准的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3.8单身楼主管部门当员工调离本公司,在办理离职审批时由单身管理员负责收回;单身员工已婚后且在市区内居住的单身管理员应及时收回,人力资源部及时将结婚员工的婚假手续传给综合管理部。3。9员工离职在办理离职时,要将床位和自己物品腾空,经单身管理员验收并将钥匙交还管理员后,凭管理员签字,综合部方可在该员工“员工离职签审表”上签字,对应的人事、财务等部门凭完整签字有效的离职签审表方可结算工资及相关费用。4.单身楼卫生、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奖惩规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