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制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三条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五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根据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六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七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八条30324 7674 癴#22818 5922 夢*v29878 74B6 璶 27645 6BFD 毽 28454 6F26 漦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九条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