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市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法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某市分公司财务部门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参加制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第三条 财务部门在参加工程项目论证及可行性讨论、进行财务预测和评估中应根据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分析、计算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和发生的费用,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成本承受能力,以推断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财务部门在参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时,应对初步设计概算的取费标准及地方性收费项目等方面加强审查。 第四条 财务人员应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加建设项目的投资预测、决策,包括项目建议书、立项、可行性讨论、初步设计及年度计划编制等各项前期工作;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审查、设备选型及招投标工作;合理筹集、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并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仔细做好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和考核;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报竣工决算,负责决算审批、办理固定资产交付投产使用的建卡进账等账务处理事项. 第五条 为保证各级财务和工程管理部门(指建设单位中负责工程实施的部门下同)工作的有序衔接,建设单位应保持工程管理人员的相对固定,工程管理部门应确定项目管理人员,负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与财务部门的配合.财务部门应指定专门的工程财务人员,主动与项目管理人员沟通,作好项目的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某某市分公司的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统一由所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不再单独设立机构。第二章 工程建设成本的管理第七条 工程开工后,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设计、合同等文件,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设计、施工、订货等有关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付款时,要仔细审核,确保发生的支出合理合规,审批手续完备,凭证合法;对不符合规定的各项开支,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八条 公司在财务集中管理的要求下,要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工程进度,及时提交用款计划。 第九条 工程物资(包括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