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25执行中应注意问题详解(市质安站)(以下内容中的“详见标准"均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25 标准)1、明确规定所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详见标准 2
2、明确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履行监理职责,详见标准 3
隐蔽工程由建设单位检查合格方可隐蔽
在所有表格、资料中需监理签字的栏目,均由建设单位签字
3、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应明确并检查主要工序质量,即“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详见标准 3
因此,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中明确需检查的重要工序名称
在监理过程中,可动态增加需检查的重要工序(应提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但不得减少需检查的重要工序
4、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制定检验批、分项工程划分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详见标准 4
5、规定所施工的工程,在各专业法律规范没有验收依据、要求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制定专项验收方案,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的专项验收方案(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详见标准 3
6、规定重要分部工程在验收前应进行实体检验,如钢筋保护层检验、混凝土强度检验、节能构造层检验、蓄水(淋水、泼水)检验等,详见标准 3
7、规定了检验批的各种抽样方案,详见标准 3
施工期,应制定检验批质量验收抽样方案报监理批准
检验批质量验收抽样方案在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中确定的不论是哪一种抽样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一次、二次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详见标准附录 D
8、规定检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