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经销商设立、合作及终止工作流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经销商为劲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牌公司)直接供货的客户
第二章 细则第三条 甄选经销商的标准及原则(一)硬件1、营业执照、酒类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原则上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2、在中心城区交通便利处具备办公场所,周边环境及办公环境较好,并且设施齐全
其中电脑、宽带网、传真、电话、会议室不可缺少;3、拥有充足的资金,能保证市场正常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求;4、销售网络健全且相对稳定,并具备良好的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5、配送能力强,车辆配置能满足市场开拓、配送服务需求,并保障市场营销活动有效开展;6、具备专职的销售队伍,人员稳定且综合素养较好、忠诚度较高;7、仓储设施齐全,能满足劲牌产品的存放和周转
以上关于会议室、资金、销售网络、配送车辆、销售人员及仓储面积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见下表:项目省会及特大地级市场要求一般地级市场要求经销劲牌产品专用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不少于 50 万元销售网络餐饮终端资源 不少于 200 家不少于 100 家分销商资源不少于县级分销市场数量的 1/2不少于县级分销市场数量的 1/2大卖场资源不少于 10 家不少于 3 家经销劲牌产品专用车辆不少于 4 辆不少于 3 辆经销劲牌产品专职销售人员不少于 6 人不少于 4 人经销劲牌产品专用仓储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不少于 100 平方米会议室大小至少可容纳 15 人至少可容纳 10 人县级市场经销商的要求参照地级市场经销商的要求执行
(二)软件1、认同并接受劲牌公司经营理念、市场营销模式
严格遵守劲牌公司的价格策略以及市场管理制度;2、经营劲牌公司产品的积极性高,并能亲自参加日常的经营管理;3、不经营与劲牌公司产品有明显竞争性质的产品;4、诚信合法经营,不经营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