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运输合同(15篇)煤炭运输合同1甲方:(矿方)乙方(承运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二条线路运输任务交给乙方车辆承运
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24小时为乙方装车、检斤,绝对保证乙方每天正常运输,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停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车辆所经路段、路政、交警、运管以及沿途收费站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为乙方协调提供(费用自理)生活、食宿、水电等驻地三通一场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车辆在运输作业中必须服从矿上的统一配合和安排,不得无故停工,不得随意乱倒所运输的煤炭,不得随意将运输车辆调离,如运输路线和距离变动,必须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方可
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处罚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车主在运行中提出不干或中途卖掉所运的煤炭,或装煤行走不知去向,如出现以上现象,乙方必须负责追回车辆所装卸的煤炭
并索赔经济损失
3、乙方司机与结算人员在未结算之前,必须保管好派车单、结算单,不得遗失或损坏
4、乙方车辆进矿后,履行运输期间如有车辆跳槽、走穴、私自拉活、弄虚作假、脱离现场,乙方必须在七天内调车补上
如因乙方给的车辆运输价格低于正常运输价格所造成的车辆走失,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乙方必须在开工十天内将车辆到位,如车辆不按时到位,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期间内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互不连带责任
五、单价、付款方式:1火车站货场每一吨到达火车站货场单价元人民币
2、乙方在当天的派车单、结算单由乙方的主管财务会计,集中结算单,到甲方财务结账(不含税)
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都应给对方赔偿未履行完期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同履行中,如发生单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