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431000 水利水电工程法规1F431010 《水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定1F431011 掌握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的补救措施1、中国第一部水法是 1998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的
现阶段《水法》的实施时间是 2025 年 10 月 1 日
2、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3、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除外
4、所谓水费,是指使用水利工程供应的水而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支付的费用
供水成本包括:运行管理费、大修费和折旧费以及根据规定可以计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5、《水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鱼、过船、过木设施,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实行其他补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间的水生生物保护、航运和竹木流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1F431012 掌握水工程实施保护的规定1、限制性规定包括《水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2、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3、水工程管理的范围是指为了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而划分的范围,如堤防工程的护堤地等,水工程管理单位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故管理范围通常视为水工程设施的组成部分
4、水工程保护范围是指为了防止在工程设施周边进行对工程设施安全有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