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行中心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一、安全生产禁令:(一)、生产与安全工作 “五同时”原则1
同时考核(二)、员工安全操作 “六个严格”规定1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严格执行操作(票)证制度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严格遵守安全制度
(三)、生产区内 “十四不准”规定1
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进入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者,不准检修
检修完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者,不准启用
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及跳板不牢者,不准登高作业
石棉瓦、单彩板上无牢固跳板者,不准作业
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未经安全培训的职工不准上岗
特别工种,无证不准作业
(四)、起重作业“十三不吊" 规定1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
斜拉重物不吊
光线不足、视物不清不吊
重物上、下站人不吊
承重绳不匀或打结不吊
重物被埋不吊
棱刃物体无垫不吊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重物系挂不牢不吊
侵入高压线安全距离不吊
起重设备、装置不合格不吊13
带压容器不吊
(五)、动火作业禁令1
严禁无证动火
严禁清洗、置换不合格动火
严禁不与生产系统彻底隔断就动火
严禁在易燃物附近动火
严禁无防措施、无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