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行中心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一、安全生产禁令:(一)、生产与安全工作 “五同时”原则1.同时计划。2.同时布置。3。同时检查。4。同时总结。5.同时考核(二)、员工安全操作 “六个严格”规定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4.严格执行操作(票)证制度。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6.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三)、生产区内 “十四不准”规定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班前、班上不准喝酒。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不准进入生产岗位.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者,不准检修。10.检修完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者,不准启用。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安全带,脚手架及跳板不牢者,不准登高作业.12.石棉瓦、单彩板上无牢固跳板者,不准作业.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14。未经安全培训的职工不准上岗。特别工种,无证不准作业。(四)、起重作业“十三不吊" 规定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2.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3。斜拉重物不吊。4.光线不足、视物不清不吊.5.重物上、下站人不吊。6.承重绳不匀或打结不吊.7.重物被埋不吊。8.棱刃物体无垫不吊.9.安全装置失灵不吊。10。重物系挂不牢不吊。11。侵入高压线安全距离不吊。12.起重设备、装置不合格不吊13.带压容器不吊。(五)、动火作业禁令1.严禁无证动火.2。严禁清洗、置换不合格动火。3.严禁不与生产系统彻底隔断就动火。4。严禁在易燃物附近动火。5.严禁无防措施、无消防器材、无监护人动火。6.严禁大风、大雨天室外焊接。7.严禁(1、2 次)电线、焊把绝缘不良进行电焊作业.8。严禁焊具沾油污,严禁焊接意外打火。(六)、高处作业禁令1.严禁不系牢安全带在高处作业。2.严禁交叉作业时抛物。3.严禁(五级以上)大风天室外高处作业。4.严禁房上跳板不牢在高处作业.5。严禁患职业禁忌症者高处作业(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和癫痫病等).6.严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者进入高处作业现场。(七)、设备内作业禁令1。严禁下罐作业不办证。2。严禁不彻底隔断动力、物料源下罐作业.3.严禁不悬挂“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