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 2025 年 06 月 04 日 16 时 26 分 286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机关事务 “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城管执[2025]20 号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市城管执法总队、市水管处: 现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城管服装管理,维护城管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 2025 式城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以下简称城管制服及标志)的管理,保障和维护城管制服及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管制式服装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根据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标识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根据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戴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肩章、领花、胸牌号、胸徽、臂章、领带夹等
第三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监制,并组织实施管理
第四条 每名执法人员城管制服及标志配发标准: (一)城管制式服装: 1、冬装:冬季常服套装 2 套、多功能服 1 件、毛衣 1 件、内衬衣 4 件; 2、春秋装:春秋常服套装 2 套、作训服 2 件、作训帽 2 顶; 3、夏装:夏季长袖衬衣 3 件、夏季短袖衬衣 3 件、夏季短袖夹克衬衣 3 件、夏裤 4 条; 4、帽子:夏季帽子 2 顶;春秋冬季帽子 2 顶、 5、鞋:皮凉鞋 1 双、单皮鞋 2 双、棉皮鞋 1 双
6、其他:领带 2 条、腰带 2 条、头盔 1 个、雨衣 1 套、反光背心 1 件
(二)城管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