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V20250301 BIM 版)编制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编制日期:二○一七年三月使用说明一、 为法律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特制定《上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以下简称标准文本)。二、 本标准文本主要适用于本市应当依法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制,其他行业(专业)的可参照使用。三、 考虑到本标准文本有多处引用条款,建议使用过程中对条、款、项等序列编号不作调整;如该编号无相应内容的可作编号空缺;如需增加条款的可按序添加编号。标准文本中用相同序号标示的或以“□”标示的,供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不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用楷书注明的提示性文字,系帮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便于理解使用,正式文本应不包括此类文字。四、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招标公告必须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一致。五、 本标准文本“第四章 设计技术要求”中斜体内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编制。六、 本标准文本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适当进行修改,有增减、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粗斜体字.七、 在使用过程中如对本示范文本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八、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单位招标。如采纳设计单位招标的,投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等作相应调整。九、本示范文本已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了相应修订,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报建编号:标 段 号:(招标项目名称)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如有)招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章)编制日期:年月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一. 总则 11二。 招标文件 14三。 投标文件 15四. 投标 19五. 开标 20六. 评标 21七。 合同授予 22八.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九. 纪律和监督 24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一. 评标的依据 27二. 评标的保密 27三.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7四.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9五. 评标结果 3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8一。 通用合同条款 39二。 专用合同条款:39第五章 设计技术要求 40一.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