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第 1 章 目的第 1 条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开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第 1 章 适用范围第 2 条 本程序适用于德鲁克咨询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第 2 章 职责第 3 条 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第 4 条 评审职责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第 5 条 处置职责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第 3 章 工作程序第 6 条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第 7 条 评审、记录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第 8 条 标识、隔离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开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第 9 条 处置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5、原料/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