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 解职员工能否以最低工资补偿
“我以大厨的身份应聘到公司当中餐厨师,月工资税后 3500 元
两年来,钱没少挣,但公司账上没我的工资单,也没给我上社会保险、没签劳动合同
”杨先生说:“去年 8 月,公司的行政总厨将当月工资付清后突然通知我走人
我向公司索要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仲裁裁决按最低工资进行补偿
我认为这不公平
”近日记者获悉,法院的判决更正了这个涉嫌不公的裁决
入职不签合同 离职补偿不公 2025 年初,杨先生到该公司应聘中餐厨师
经行政总厨陈先生面试合格,即日上岗
“因为找份工作不容易,陈先生口头说明月薪标准后,我觉得待遇不错,就没提签订劳动合同这回事
"杨先生说:“我先在公司下属的一家宾馆工作,后调到公司培训中心餐厅上班
” 至去年 7 月,杨先生的工资一直由陈先生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
由于没有工资单,直到双方产生争议,杨先生才知道公司一直没为他办理社会保险
当杨先生索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时,陈先生说:“你与公司是临时用工关系,用一天工给一天的钱,工完钱清双方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根本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给付经济补偿之说
"杨先生找到公司,公司又说:“经济补偿是解除劳动合同才有的
你从来没有劳动合同,上哪儿去解除
往哪儿去要补偿呢
" 面对公司这样的辩解,杨先生只得向仲裁机构申诉,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31500 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5250 元,另外还有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338 元,一次性养老保险 5420 元
公司经传唤没有出庭应诉
仲裁委裁决该公司支付杨先生双倍工资6822
41 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1495 元
驳回其他申诉请求
杨先生核算后发现,该裁决给付他的经济补偿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
而且,对他所要求的社会保险问题没做处理
收到裁决后,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公司满意裁决 还拿低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