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治疗中心临床专科护士的培育及管理法律规范 为加强临床专科护士的培育,完善科室护理人才队伍体系,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养,特制定本临床专科护士的培育及管理制度
一、 指导思想 扎实推动优质护理服务在我院的深化开展,提升护理人员综合素养,完善护理梯队建设,提高护士在专科护理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护理工作和临床诊疗技术的同步进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 有计划、分步骤地肿瘤专科、糖尿病专科、静疗专科、心理专科等领域开展专科护士培训工作,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专长,能较好地解决实际专科护理问题并指导其他护士开展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护理事业,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临床护理骨干
同时,通过强化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探究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育模式,形成较为完善的在职护士培育体系,促进我院护理事业健康进展
三、临床专科护士的培育1
参加临床专业护士培训者须具有执业护士证书,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参加肿瘤专科护士培训者要求有 3 年及以上肿瘤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热爱护理事业,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为护理事业奉献精神,有一定的外语基础,本人自愿并经科室选拔、推举
四、临床专科护士的管理法律规范1
所有临床专科护士,必须取得相关临床专科护士资格证书
临床专科护士每年从事本专科护理实践时间应达到个人临床护理工作总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上
专科护士应主动、及时地掌握本专科领域护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每年至少 1 次参加本专科市级或以上及以上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的学习,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
临床专科护士应注重加强科学讨论,每 3 年至少在护理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科护理工作论文或综述 1 篇以上
临床专科护士应加强对其他护理人员的专业指导,并对专科护理有关工作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临床专科护士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