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空调租赁合同上海饮水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恒隆大街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法例有关法律和法规、上海市市颁布的有关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租(商场部分)浥甲方投资建设的“恒隆广场”(以下简称“该广场”)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释义1.1:指上海市恒隆大街有限公司。出租方(甲方)1.2:指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经营活动者。承租方(乙方)1.3广场:指上海市xx路xx号恒隆广场的商场绝大部分。1.4租金:指甲方将约定场地、设施出租乙方经营时,按约定数额、手段向乙方收取的款项。1.5实际使用面积:指本合同附件一图中红线标示,若面积有误差,以双方确认的面积作为支付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若有异议以房产部门的测量主管部门结果为准。1.6赔偿:本合同所指赔偿系指乙方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仅涵括律师费)的补偿。1.7工作日:指对正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正常工作之日,即扣除了星期六和周日(不包括经政府后应正常工作的星期六和星期日)以及政府规定假期的固定和经调休的节假日之后的日历日。1.8天:指日历日第二条物业情况该广场座落于上海市xx路xx号。乙方自愿向甲方承租该广场第层店铺,编号为(以下简称“该物业”。的场所(以附件一图中红线部分两条线为准))第三条用途3.1该物业只限用于描述成本控制摆放及销售乙方所经营之品牌的,并且乙方须以自身名义经营前述业务。如乙方更改该物业用途,除须取得有关政府许可外,同时亦必须取得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并提前终止本协议。3.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明、品牌授权经销证明、法人委托书、印鉴卡、经营产品的相关质检、报关材料等有关资料。第四条物业的面积及装修、设施4.1该物业的承租实际使用面积为平方米。4.2甲方提供为客户提供给乙方该物业之装修标准及设施状况,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特色进行专业装修,但不得破坏甲方原有之建筑结构、隐蔽工程和翻新布置等。乙方自行装修该物业所涉及的一切装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持该物业内部处在可使用状态。乙方须遵照甲方的规定在租赁期内自费不时该物业内部进行对的维修保养、粉饰。4.4乙方对该物业进行装修、修理、分割、安装设备或改建时,其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在获得必要的适切政府机构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施工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在甲方的监督下所进行。在未经甲方同意前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已获审批之图纸。装修完成之后需报甲方审验,验收符合规定后方能营业。4.5乙方在对承租区域进行正式开业前装修、租赁期间的改动及租赁期结束的还原工程时,大部份涉及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电脑系统等工程,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附装潢平面图及施工配电图等,经取得甲方答应后,由乙方向路径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将协助乙方协调处理审图的工作,惟费用及其责任将由光船承担,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的装修装饰有关规定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需用乙方并需支付给甲方不可退还的审图费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元。装修施工期间,乙方应派员监工,以维护广场安全,甲方并可即时检查。乙方须严格依照“装修手册”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在装修期间因装修引起的各种事故,责任由乙方负担。4.6乙方在进行外立面时,应遵守甲方《装修手册》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如果乙方在装修过程中违反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在缴交的装修交纳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应补足。乙方对该物业的翻修、修理、分割、安装设备或改建不得影响商场内其他店面的正常经营活动。4.7装修期内因乙方或乙方代理人或承建商之疏忽而引致甲方或其他客户之损失,卡卢什区必须予以赔偿。4.8甲方对该广场的维修服务责任只限于该广场的公共地方。甲方同意按乙方冷气机合理要求对中央空调的设备或机器提供定期的维修保养服务,费用包括在管理费之内。4.9乙方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