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人字〔2025〕13 号关于印发《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办、直属及附属单位:为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推动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学校决定对我校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经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5 年 12 月 8 日通过第六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审议,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东北农业大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岗位职责和竞争意识,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快推动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决定对我校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法律规范原则,理顺各系列人员收入关系,建立合理简化的职工收入结构。(二)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强调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以岗定薪、责薪一致,实行优劳优酬。(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兼顾各类人员收入分配水平,适当缩小收入差距,使最广阔职工收入均有一定增长.(四)强化人员出勤和业绩考核,严格按岗位贡献、出勤情况和考核结果分配津贴,充分发挥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五)实行校院(部、处)两级分配原则。业绩津贴由学校根据一定标准核拨到各单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津贴分配实施细则,经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及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上报学校备案后执行。二、职工收入的构成职工收入实行主体结构上的“三元制”,即由工资、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三部分构成。工资:是根据国家标准发放的工资,根据不同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级和工龄确定,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是学校根据不同岗位确定的津贴,这是本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将对现行的由学校规定发放的各种津贴进行归并调整,建立统一透明的岗位津贴系数体系.业绩津贴:是与个人工作业绩密切联系的津贴。教学科研人员及学院教辅人员的业绩津贴由本科教育教学业绩津贴、讨论生教育教学业绩津贴、科研业绩津贴、学生工作津贴、社会服务业绩津贴等组成;管理人员的业绩津贴以教学科研人员当年业绩津贴(只含本科教学工作量津贴、讨论生教学工作量津贴、指导讨论生津贴)的平均值为参考确定基数;教辅单位人员的业绩津贴按一定均值核拨;各类人员个人荣誉奖励津贴等.三、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