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暂行规定一、入职 1、员工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在有效期内的体检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离职证明(方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供公司复核和复印留存
另需交本人近期照片 6 张,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若公司认为有必要,有关人员还签署《保密合同》
2、特别岗位员工须提供上岗证
3、凡被雇佣员工须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期满,若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遵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4、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曾受到其也他公司的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的 曾被公司开除或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未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的;视力异常,不适合工作者;身上有纹身刺青者;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者;其他经本公司认定不合格者
5、在报到时,请按以下程序进行:按《录用通知》中指定的日期到行政管理部→接受证件审核→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签订《劳动合同》→入职编号→领取《职位/岗位说明书》 →领取工作证、工作服、工鞋→办理住宿手续→到所聘部门报到→工作二、试用期1、员工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提出辞退: 不同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未按公司要求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 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所列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相符合的; 不符合从事录用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的 不遵守公司、工厂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的; 未能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的; 未能根据《职位/岗位说明书》、劳动定额完成工作的; 在试用期内的绩效考核项目不能达到标准的;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2、本公司员工入职后都要经历为期 2 个月的试用期,入职时间以行 政管理部核准的时间为最后依据
试用期满一周内,员工向上级主管经理提交工作总结一份
3、员工的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