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房建资质及其所属三级增项的公司整体转让合同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名下合法拥有的个人独资性质的二级房建资质及其所届三级增项的公司整体向外转让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现根据《合同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上,针对出让事宜达成如下具体操作条款:一、甲方责任:(一)、甲方确保该公司证照齐全,按时已年检,合法运营,在外界无抵押、债务等方面的纠纷,在内部与该公司名下的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纠纷
(二)、甲方确保该公司所有证照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积极配合乙方依法有序变更在乙方名下,并承担该公司不合规所需补交的费用和罚款以及转让该公司所需公示等方面产生的费用;承担变更时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甲方确保终身承担在本合同签订以前的该公司名下的已建和在建工程的所有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进入该公司名下的对公账户内的在建工程款项无条件向乙方足额支付
甲方如发现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进入该公司名下的对公账户内的在建工程款项不能无条件的向甲方足额支付或存在挪用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履约,如乙方继续不履约,除承担该项行为的一切责任外,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原约定违约金的W作为违约金
(四)、甲方如发现该公司所有证照依法变更在乙方名下之日后,乙方不能在五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扣除定金之后的转让金额,有权要求乙方履约,如乙方继续不履约,除承担该项行为的一切责任外,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原约定违约金的W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一)、乙方如发现该公司在转让前存在抵押、债务等方面的纠纷,或在内部与该公司名下的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纠纷,有权要求甲方排除纠纷,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原约定定金的W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如发现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能积极配合乙方依法有序变更在乙方名下,并不承担该公司不合规所需补交的费用和罚款以及转让该公司所需公示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