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德育量化考核规定及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中学阶段是青少年形成良好思想品质的关键时期,为此,对中学生实施德育量化考核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德育管理,法律规范学生行为,使学生德、智、体全面进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德育量化考核是在对学生进行常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中,采纳正面教育,说理疏导的基础上,以量化的形式全面考核学生的品质
促进学生对法律规范的认识,并逐步转变为自己的行动,做到知行统一,言行一致,严于律已,从而提高学生的素养,树立正确的理想,培育好的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献身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制定考核标准的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
二、组织领导1、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
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教育教学的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学生处正、副主任、团委书记等组成,实行校长负责制
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德育工作的文件及制定实施办法,领导德育系统和德育量化考核小组具体实施学校的德育规章制度
2、学校成立德育量化考核小组,由政教处、学生处工作人员、班主任、全体科任老师和班委组成,政教处、学生处处牵头,班主任负责
德育量化考核小组负责本班德育工作的组织、宣传、学习、考核等各项工作
根据学校规章制度,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
在考核中,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实事求是,不主观武断,考核工作要做到常常化,有根据,坚持每月一小结,避开随意性
三、考核办法1、实行量化考核积分制,并做到两个结合
即日常行为评分和期终操行评语、评定、毕业鉴定相结合,做好事、评先进加奖分和违纪扣分相结合
2、考核实行百分制
其中德育基础分为 80 分,加奖分为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