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体卫艺工作考核评估方案醴陵市浦口中学为了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卫生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加强对学校体卫艺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深化学校体卫艺教育改革,促进学校体卫艺工作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在原有《中小学体卫艺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基础上,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以期对中小学体卫艺工作的评价,达到公正、公平、公开、准确的目的
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础部分(一)组织机构与管理1、有一名校长主管体卫艺工作;有领导小组;主管领导熟悉学校体卫艺工作的政策和法规2、学校在制定工作计划、总结,评选先进时,把体卫艺工作列为重要内容3、具有健全的体卫艺工作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4、有完整的体卫艺工作档案(三年)5、学校艺术工作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中,保证按要求规定开足艺术课
小学音乐、美术每周各二节
6、支持体育、健康、艺术老师进行业务学习及进修,每两年提供一次学习进修机会7、学校应当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补充和完善 艺术教育活动内容,促进 艺术教育活动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推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
8、学校每年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举办常常性、综合性、多样性的艺术活动与艺术课程教学相结合,扩展和丰富学校艺术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9、学校应当为学生制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校园的广播、演出、展览、展示以及校园的整体设计应当有利于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
(二)体卫艺器材场地与经费10、体卫艺器材场地完全达到国家和省级器材配备目录要求11、体卫艺器材有安全保证,性能良好,体卫艺场地、场馆平整、干净,设施布局合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12、体卫艺器材、场地有专人管理,有体卫艺器材室;每年对体卫艺器材的数量、品种、添置、损耗、借还都有明确的记录13、每学年体卫艺经费不少于在校学生学杂费总额的 25%,其中,20%用于体育、艺术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