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事务管理工作指南一、教职工出国(境)事务服务机构Q: 我校教职工出国(境)事务主要由哪些部门负责
A: 人事处主要负责因公出国(境)项目的管理;六个月及以上出国(境)事务的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三个月以上出国(境)会知等手续的办理;出国(境)相关证明办理;出国(境)探亲、访友、旅游等私人事务的管理
联系方式:师资科:TEL:84111797;综合科:TEL:84111798Email:rscszk@mail
cn ;外事处主要负责六个月以下出国(境)学术沟通事务的管理
联系方式:出访科:TEL:84110817; Email: adshxl@mail
cn 二、因公出国(境)项目Q:申报因公出国(境)项目需具备哪些条件
A:应满足以下条件:1
取得所在单位被推举资格
须为我校 A 系列专任老师
首次出国(境)六个月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入校工作满两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
已有六个月及以上出国(境)研修经历的人员,如再次申请六个月及以上出国(境)研修,须回国后在学校全职工作满两年,且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
达到选派项目规定的外语及其他申报条件
Q: 有哪些因公出国(境)项目可以申报
A: 目前可申报的因公出国(境)项目分为:国家公派项目和学校公派项目
国家公派项目包括:第一,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可申请的项目约 30 个,详细信息可登陆网页查找《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http : //www
cn/Chuguo/ 680dbd0cf0524f66a00760cf7953a880
shtml 第二,其它国家公派项目:如卫生部等国家部委资助项目
学校公派项目包括:美国岭南基金青年骨干老师培育项目、美国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