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银行担保合同具备的详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掌握和降低信贷风险,促进业务有效进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用信人在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应当供应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信用方式有权核批行同意采纳信用方式的除外
第三条的范围包括信贷业务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权的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信贷业务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前述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农业银行原则上只接受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信贷业务的担保遵循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原则
第2页共11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第六条本方法适用于农业银行境内自营本外币信贷业务
总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方法对特定信贷业务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但特殊规定与现行法律冲突的除外
第二章保证担保第一节保证人条件第七条具有相应民事行为力量和代偿力量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作为保证人
第八条境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担保机构除外)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农业银行行业信贷政策;(二)收入来源稳定,现金流量充分,具有代偿意愿和代偿力量,愿接受农业银行的信贷监督;(三)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下同);第3页共11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四)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原到期信用、应付利息、应代偿债务已清偿或已经做了农业银行认可的偿还或代偿方案;未涉及可能导致重大损失的经济纠纷
第九条信用担保机构为保证人的,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依法成立,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二)实缴到位的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仅为个人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