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作业票管理制度1.0 目的为了严格临时用电的管理,避开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0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个车间、部室临时用电。3.0 职责3.1 机电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3。2 安环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3.3 电工班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3.4 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4。0 程序和要求4.1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4。2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或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4.3 危害识别4.3.1 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4.3。2 将安全措施填写责任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4.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4。4。1 施工单位负责人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4.4。2 电工班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4。4。3 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以便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4.5 作业安全措施4.5。1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单位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企业公用电网.4。5.2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4。5.3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有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法律规范》,并接地良好.1)在防爆场所使用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实行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纳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 2.5m,在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 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0。7m,在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超过 12V。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