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标准1 目的为法律规范现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提供安全管理标准
2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施工作业、检修作业、建筑施工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220V/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对 1kV及以上的临时高压变配电工程,不适用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需要从现场固定的电气开关、配电室及配电箱等引接出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
3 术语和定义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 — 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和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
超过 6 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根据 GB 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法律规范》或 GB5008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法律规范》执行
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及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2 生产部门是临时用电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是临时用电的监督部门
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必要时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
临时用电许可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
1 临时用电必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工作许可、上锁挂签测试等程序
2 在开关上引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假如有裸露带电部分,其前级开关必须断电上锁
3 任何不符合安全法律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性用电线路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4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电气工程师或专业电工进行
5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纳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6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都必须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