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为法律规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根据公平合理、按劳分配和自愿的原则,根据保健院经济效益和现状,特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1、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分配分为三大体系:医学专业技术体系、医学临床见习人员体系、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工资实行分级制,各体系由相关人力资源结构组成,岗位学历不同,享受不同工资级别待遇。2、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结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其中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绩效奖金,其他福利为保健院自定的福利。3、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实行月薪制,于下月五日前发放上月工资。根据使用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提供的考勤、工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结算工资。考勤统计由科室提供和医院办公室复核,并在次月三日向财务部提供,财务部拟定工资发放表,交院长审批。4、医学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 1-6 个月,试用期工资见保健院规定标准.5、试用期满或试用期间,根据各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的试用满意度和专业考核合格,由当事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院长批准后转聘用。6、临时聘用人员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自费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或农医保。7、批准聘用后,由办公室部向当事人作出书面通知,按要求按时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逾期未办,视为辞退处理.8、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医学专业技术体系 1-3 年、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 1—2年、临床见习人员体系 6 个月.9、工资级别标准:(1)专业技术体系按第一学历发放.试用期,中专 400 元/月、大专 460 元/月、本科 520 元/月,无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聘用后按新毕业人员见习期标准执行一年,中专 590 元/月、大专 655 元/月、本科 685 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正式职工的 50%;一年后的合同期内,未取得上岗证者,经医院考试考核合格,基本工资中专 989 元/月、大专 1023 元/月、本科 1049 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科室平均数的 50%;取得上岗证并完成见习期考试考核合格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按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执行.(2)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按岗位发放:医院网管维护员(必须中专以上学历)900 元/月,绩效工资发正式职工平均数的 50%和其他福利发正式职工的 50%;收费员岗位 800 元/月,绩效工资发正式职工平均数的 50%和其他福利发正式职工的 50%;打字员岗位 800 元/月,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