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新安镇新安大道工程项目投资协议(BT 方式)发包方:湖南瀚龙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投资方:湖南瀚龙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担保方: 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人民政府、建设局、交通局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有关内容和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临澧县新安镇新安大道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施工事宜签订本框架协议。第二条 、为积极探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与偿债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有效发挥政府财力的杠杆效应,本工程项目的运作模式按“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一次回购”的 BT 方式进行实施。第三条、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都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工程由甲方负责用地、拆迁、等前期工作,乙方负责地质勘测、施工图设计、项目融资投资建设、施工期管理.甲方应成立专门机构(项目部)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拆迁、清障、管(杆)线部门协调、当地政府及村组的协调工作,保证乙方工程建设施工的顺利实施。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第五条 竣工验收与移交。工程项目建成后由甲方按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检查验收评定标准为:设计施工图;《市政道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质量等级评定按建设部建城(1992)68 号文关于《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及《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执行;绿化工程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资料归档按建设部建城(2025)221 号文件执行。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由乙方负责办理书面移交及保修手续,将工程设施移交给甲方。第二章 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第六条 、 本合同下工程为:南起常石公路,北至省 304 线,全长约 970 米,双向四车道,人行道路肩及绿化共计 32 米宽;建设的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绿化及安全设施分部工程(详见施工图),项目投资约 1500 万元。第七条 、工期控制目标:2025 年 4 月 2 8 日开工,全部工程于 2025 年 2月 28 日前竣工,总工期为 300 日历天,其中绿化工期另计.(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