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供材料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建安工程合同的乙供材料设备管理工作,包括乙供材料设备的范围确定、封样、审批、进场验收、检查、更换等
本管理办法是运营管理中心制定的《工程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版)》的补充,本管理办法未提及的内容以《工程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版)》要求为准,本管理办法与《工程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版)》有矛盾的,以本管理办法要求为准
二、职责(一)工程部1
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做好乙供材料设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乙供材料设备质量,对乙供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参加确定乙供材料设备的范围、品牌要求、封样要求
组织审批投标乙供材料设备样板
组织审批拟进场乙供材料设备
组织乙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对拟更换的乙供材料设备进行审批
(二)设计部1
负责确定乙供材料设备选型,提供乙供材料设备样板(设计师样板)
参加确定乙供材料设备的范围、品牌要求、封样要求
参加审批投标乙供材料设备样板
参加乙供材料设备审批
参加乙供材料设备质量检查
参加乙供材料设备更换审批
(三)采购部1
参加确定乙供材料设备的范围、品牌要求、封样要求
参加审批投标乙供材料设备样板
参加乙供材料设备审批
参加乙供材料设备质量检查
参加乙供材料设备更换审批
(四)成本部1
组织确定乙供材料设备的范围、品牌要求、封样要求
参加乙供材料设备审批
参加乙供材料设备质量检查
参加乙供材料设备更换审批
三、工作程序(一)前期设计阶段1
成本部在每次招标文件发出之前,组织各部门确认甲供、乙供范围
参加部门包括成本部、采购部、设计部、工程部,需要明确甲供、乙供、甲指乙供的材料设备范围,以及乙供材料、甲指乙供材料的品牌要求,确定需要封样的材料设备
设计部确定乙供材料的选型(技术规格),提供及保管材料样板(设计师样板)
(二)招投标、合同签订阶段1
工程部组织设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