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 镇 环 境 保 护目 标 责 任 书责 任 目 标具 体 指 标一 、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列 入党 政 工 作 的 重 要 内 容 ,并 定期 讨 论 、 解 决 当 地 的 环 境 突出 问 题 ( 5分 )有 分 管 领 导 和 具 体 工 作 人 员(以 党 政 文 件 为 准 记 2分 ) ; 讨 论当 地 环 保 工 作 三 次 以 上 ( 以 记 录 为准 记 1分 ) ; 有 工 作 计 划 、 总 结 并上 报 记 2分 。二 、 环 境 保 护 责 任 制 分解 落 实 到 位 , 与 二 层 机 构 及企 业 单 位 签 订 责 任 状 ( 5分 )将 与 县 政 府 签 订 的 环 保 目 标 责任 分 解 到 各 二 层 机 构 、 部 门 、 企业 、 厂 矿 , 记 3分 ; 并 检 查 、 考 核记 2分 .三 、 妥 善 处 理 污 染 事 故和 污 染 纠 纷 , 重 大 污 染 责 任事 故 和 严 重 破 坏 生 态 环 境 的责 任 事 故 要 及 时 上 报 并 积 极协 助 环 保 职 能 部 门 处 理 ( 10分 )违 反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或 决 策 失 误造 成 的 较 大 环 境 事 件 扣 2分 ;每 发生 一 起 一 般 事 故 扣 1分 ;发 生 一 起重 大 事 故 扣 5分 ;不 积 极 配 合 环 境保 护 职 能 部 门 处 理 污 染 纠 纷 或 事 故一 次 扣 2分 , 扣 分 不 保 底 。四 、 加 强 对 乡 镇 集 中 式饮 用 水 源 的 环 境 管 理 , 严 禁在 划 定 的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内新 设 排 污 口 , 确 保 饮 用 水 安全 (7 分 )制 定 并 发 布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通告 记 2分 ; 在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竖 宣传 警 示 牌 ( 实 地 查 看 ) 记 2分 ; 饮用 水 源 区 无 乱 倒 垃 圾 及 新 设 排 污 口记 3分 。五 、 各 村 委 会 所 在 地 建有 集 中 式 垃 圾 填 埋 场 (12分 )建 有 垃 圾 集 中 填 埋 场 记 8分 ;乡 镇 政 府 及 村 委 会 所 在 地 公 路 、 河道 两 侧 无 乱 倒 垃 圾 现 象 记 4分 。六 、 开 展 全 国 生 态 乡 镇创 建 活 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