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书甲方:牡丹江大东建筑总公司乙方:根据工程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承建的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福鼎家园35#〜38#楼工程的电气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第一条工程名称:齐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福鼎家园35#〜38#楼工程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齐哈尔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福鼎家园35#〜38#楼工程电气工程的所有内容,包括照明、插座、配线、避雷、接地、楼宇对讲、等电位联结、低压维护等
第三条合同工期1、合同工期:2009年5月19日〜2009年8月31日(暂定按计划执行)
2、乙方按甲方安排的工序与工程的总进度控制计划认真执行,合理调配劳动力、科学组织施工,配合土建工程及时做好电气工程的管线预埋、孔洞预留、避雷接地、等电位联结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1、协议价款为:45元/血(建筑面积)
2、乙方必须保证进场作业人员及相应管理人员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否则,甲方有权处罚或将其清除出工地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劳务单价一次性包死,单价中包括:施工现场内电气工程的所有零用工,电气工程成品保护用工,雨季施工降、排水低压维护用工,所有办证费用(如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上岗证等),所有乙方的车旅费、办公费、招待费等;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住宿用房由乙方自行租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现场电气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乙方负责管理,但必须无条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调度和统一安排
3、协议价款包括以下内容: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作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全部费用
第五条协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1、协议价款的结算:45元/血(建筑面积)
1乙方按时完成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经验收为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2、协议价款的支付:乙方自行垫付至主体工程完工,工程竣工后预留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质量要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