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1、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令,在合同规定施工区外的生态环境绿色植物、树木等,尽量维护原状,尽力保护施工区内林木、植被,同时注意保护地下文物.2、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作业污染,保障建筑施工场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民的身体健康,应努力做好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这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也是企业的行为准则,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必须实行现代化的管理措施,全员参加,共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基本内容:防止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扬尘;搅拌站的降尘;生产和生活的烟尘排放。防止水污染: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防止施工噪声污染:人为的施工噪声防治;施工机械的噪声防治.建筑垃圾的清理。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副局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施工队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参加,根据“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在组织施工生产的同时必须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三废”排放。设立施工场地职业卫生监测室,配备尘、噪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力量、监测器械,实行跟踪监测,为防治工作提供数据资料,做好全施工场地的防疫和监测工作.环境保护的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每日自检,由班组长、施工员、安全员进行上下午 2 次全面自检,凡违犯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的要及时指出并整改,由施工员在当天的施工日记上做出自检记录.施工队(工区)定期月检,每月由施工队长带领安全员、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施工作业面进行定期月检,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填写检查记录,作为施工场地“安全文明工区”考评依据。在检查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实行“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施工局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应结合每月的生产计划、检查、安排、总结、评比时,同时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主要工作:施工道路要定期清扫、洒水,以减少尘土飞扬。水泥、白灰、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散体材料要库内或罐装存放,露天堆放时应下垫上盖,防止飞扬和流失污染。运输散体土石方、砂石料、砼、建筑废弃物等无法包装物品,装车不宜过量,以免逸出沿路散落并在指定部位堆放.禁止随意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会产生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