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车间现场奖罚制度一.目的:为使员工工作绩效与其收入挂钩,形成人人重视产品质量的气氛,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五金车间全体员工
三、操作要求: 1、由班长组织下属员工学习本制度并做好解释工作,严格按本制度相关条款遵照执行并对下属员工进行考核
2、车间管理人员及时督促班长
机修对生产现场劳动及作业纪律
成本管理考核,每天的奖罚于次日公布,并将一个月的考核结果汇总与下月的 5 号前向全车间公布
四、内容A、现场管理 1、各班组考勤由班长负责,如迟到,早退,旷工,闲谈,嬉闹,班组内吸烟,不佩戴厂牌
听耳机,玩手机
离开工作岗位超过 10 分钟等等,班长
机修不督促且包庇的,班长
机修及当事人各罚款 20-30 元/次
2、各员工请假不填写请假条,口头或电话代请假,不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者,罚款 20 元/次
3、车间员工有下列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罚:(1)
车间管理员及普通员工安排加班而不加班的,第一次口头警告并扣 10 元,第二次扣罚 30~50 元/次
不服从车间及班组安排的,情节轻微第一次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罚 10 元/次,第二次写保证书并扣罚 50 元/次,第三次给予扣罚 100 元并停工处理
(3)旷工一天按记过处罚扣 100 元/次
镇流器班组在冲压时和生产镇流器时,若人为因素,不按作业指导书及工艺要求操作造成半成品支架及镇流器质量问题,返工、报废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在 5~10 只以内的处罚 20 元/次; (2)、在 11~30 只以内的处罚 50 元/次; (3)、在 31~40 只以内的处罚 100 元/次; (4)、在 41~50 只以内的处罚 200 元/次;5、灯盘和电子产品造成半成品小批量不合格或报废者,作如下处罚: (1)、从第二个不合格或废品开始计算,每个扣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