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奖惩与管理制度一、目的1
提高产品合格率,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提高员工自我品质控制意识,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三工序”控制原则1、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2、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3、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1、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2、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3、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4、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1、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部责任
2、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3、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1、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2、假如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3、假如根据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 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 20﹪责任
七、设计责任1、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 10 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2、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3、假如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 ,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
对责任人处罚 50 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