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与流程》等九项制度的通知各科室: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与流程》等九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对比规定要求,仔细贯彻执行。 2013 年 10 月 16 日产房与病房孕产妇转接制度与流程(一)产房与病房转接制度1、严格实施腕带识别制度,对神志不清、危重和无自主能力的孕妇使用“腕带”识别.2、急诊产妇由急诊医生和护士负责护送至产房并与产房护士进行交班.3、产妇出现临产表现时,病房护士应详细记录宫缩和胎心情况,及时将病人和病历送入产房;接班人员应及时检查胎心、宫缩、胎方位和宫口开大情况。4、入产房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胎心、宫缩情况、胎膜是否已破、羊水量和阴道血量,产妇的治疗情况和卫生处置情况及其他特别情况。5、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 2 小时后由产房护士护送回病房,和病房护士进行床旁交接。6、出产房与病房护士交接内容包括:产妇的生命体征、子宫收缩情况、会阴伤口情况、母乳喂养(早吸吮、皮肤早接触)情况、治疗情况、卫生处置、皮肤情况和产后宣教的情况.7、入产房和出产房交接后,病房护士和产房护士在交接本上双签名。(二)产房与病房转接流程对产妇实施腕带识别——→详细记录宫缩和胎心情况——→急诊或病房医生和护士护送产妇至产房—-→完善交接记录与签名——→产妇产后在待产室观察 2 小时—-→产房护士护送产妇回病房--→完善交接记录与签名产房与新生儿家属交接制度1、新生儿出生后,当班护士应仔细做好出生记录,并让产妇本人确认新生儿性别,同时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记号.2 严禁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要离开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3、婴儿交接时严禁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4、交待家属带新生儿做血常规检查及两苗接种,出生后20 天内做新生儿疾病筛查。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仔细核对婴儿姓名(包括产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体重)、性别与出生记录是否一致。6、做好新生儿交接登记,确认无误家属与交接护士签名于记录中.新生儿身份识别制度1、为准确识别新生儿身份防止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产房新生儿出生后佩戴“腕带”注明母亲姓名、床号、新生儿性别、出生时间,做为确认新生儿身份的依据。在使用“腕带"时,必须进行双核对.出生后在出生记录单固定位置采集新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