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_第1页
1/1
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一、单位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二、医生、助产士及护士须取得相应资格证(医护执业证、母婴技术合格证等);三、严禁医疗机构对内、对外承包、出租产科、新生儿科;四、严禁对胎儿进行非医学原因的性别鉴定和非医学原因的大月份引产(≥14 孕周的必须持计生部门正规证明,方能终止妊娠);五、新生儿交接时须三方签字确认;六、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七、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接收弃婴;八、严禁死婴、死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九、严禁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出售胎盘;十、严禁任何人私自将住院新生儿带离病区.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