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人事作业法律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公司员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 招聘与配置 一、公司各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生产性人员注明所需人员性别、人数等具体招聘条件,由本部部长签字同意后转至行政部进行招聘;非生产性人员注明所需人员性别、人数等具体招聘条件,须由本部部长签字,本部所属集团领导签批后转至行政部进行招聘,无集团领导签字同意,行政部不得随意招聘安排人员上岗;其他部门招聘、引进人员均需根据本章规定执行
二、新员工入职要求:男性身高 170 厘米以上,女性 156 厘米以上;年龄 40 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电气类岗位高中以上学历,管理岗位大专以上学历);踏实肯干,仔细负责
三、新进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由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
原则上新进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四、新员工入职第一天实习先到行政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提供一寸照片 3 张,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不确定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办理《实习工作证》进行实习
新入职人员未佩戴《实习工作证》不得上岗实习
五、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