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三合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绩效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酬劳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进展的保证,体现了公司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奖励先进、督促后进和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以建立起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激励员工的公平的薪酬绩效体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所有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的人员分类:全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五条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坚持“以岗位为基础,以业绩为导向”的付薪思路
第六条 薪酬的结构共由以下部分构成:月度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月度奖金、带班补贴、福利津贴
1、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指该岗位员工的工资基准,体现的是该岗位员工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度
每一个岗位均对应于一个岗位级别,每一个岗位级别共分 6 档(分别是:1600 元、1800 元、2000 元、2600 元、3200 元、4000 元),岗位工资由公司高层根据职工的入职时间及岗位类别来核定
岗位工资次月 5 日前发放
2、 月度绩效工资根据月度工作考核结果发放的工资,绩效考核共分 3 档(分别为:一等 1000 元,占职工数≥ 15%、二等 600 元,占职工数 50%—85%、三等 300 元,占职工数≤35%,),月度绩效考核由公司高层根据职工的当月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出勤率来考核
月度绩效工资随月度岗位工资发放
3、 月度奖金全勤奖:以当月实际天数为基数,职工每月出勤率达到 90%,奖励 200 元,满勤奖励 500 元
随月度工资发放
组织奖:自行对接乡镇及村委会组织 55 人以上符合政策的学员参加本公司的培训,奖励 600 元,开班当月发放
带班奖:(1、此奖励到培训班结业当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