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大道北段改造人行道工程劳务分包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大道北段改造人行道工程 地 点:城步县城 范 围: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大道北段改造人行道工程(K0+000—K2+200 段人行道铺装、路沿石、锁边石安装、垫层砼浇筑)
二、 承包方式: 人工费用单项包干,乙方自带工具(如振动器、切割机、拖把线、斗车、锄头、铁锹、水桶、锤子等),乙方自配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鞋、雨衣、手套等)
二、承包单价:见下页人工费用清单序号分项工程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1路沿石安装m16符合设计与法律规范要求,包括垫层浇筑2锁边石安装m16符合设计与法律规范要求,包括垫层浇筑3树池嵌边石安装个10符合设计与法律规范要求,包括垫层浇筑4人行道铺装M218符合设计与法律规范要求包括盲道砖安装5垫层砼浇筑M25
5符合要求,包括垫层下方土层平整、夯实6老井高度调整个30含井盖安装7新建井块砖0
5含抹灰、井盖安装8路沿石倒角M3符合设计与法律规范要求四、付款方式及进度要求付款方式:甲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 5 元/m2 的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作为生活费,其余余款在甲方向业主申报进度工程款后,并工程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全部支付给乙方
工程量按要求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进度要求:合同工期为 3 个月(自合同签订日起),提前或推迟 1 天,按 500 元/天同奖同罚,奖罚金额以 1 万元为限
五、承包单价中包含内容如下:1、基本工资;2、生活补贴;3、意外损害保险及医疗保险、社保等
4、财务统一管理,乙方每月给工人发放工资的工资表应由民工本人签字明确并将原件上交给甲方
六、工程质量标准:1、人行道铺装:(1)外观,铺砌应稳固、无翘动,表面平整、缝宽均匀、灌缝饱满,无翘边、翘角、反坡、积水现象
(2)实测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