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息税的作用看其改革的必要性 徐 晔摘要: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利息税的理论作用;第二部分深化分析利息税实行后的实际效果,发现利息税的实施作用并不佳;第三部分针对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提出利息税的改革意见
在第三部分的改革意见中,提出起征点的设立和累进税率设置等建议
关键词:利息税 起征点 累进税率 贫富差距我国目前的利息税是从 1999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的
实行对居民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统一征收 20%的利息税,并于存款人获得利息时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扣代缴
此次利息税对公私存款区别对待,单位存款的利息所得免交利息税,而对个人存款利息则征收 20%利息税
另外对一些特别的存款免交利息所得税,主要是教育储蓄利息、四金储蓄利息以及国债利息
本文从分析利息税的理论和实际作用出发,提出一些对利息税的改革措施
一、利息税的理论作用分析(一)开征利息税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国家开征任何税收都会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利息税也不例外
而且,由于利息税是由金融机构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与利息获得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扣缴义务人帮助存款人偷逃税款的现象非常少
这与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税和劳务酬劳税等不一样,由于工资税等的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所以在现实中普遍存在企业单位帮助职工偷逃税现象
可见,利息税的流失额较小,能够充分保证税收收入的顺利实现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老百姓的存款越来越多,利息收入也会越来越多
所以从长远角度看,利息税是能够给国家源源不断地带来稳定的税收收入
(二)开征利息税有助于刺激消费现行利息税开征的背景是:1998 年,我国经济出现通货紧缩状况,需求严重不振、物价下降、民间投资乏力、国民经济增长滑坡
由于通货紧缩,1999 年的实际存款利率远远高于当初的一年期储蓄存款利息 2
25%(当年的通货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