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仓库原料及成品的储存、装卸、搬运等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目的是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罐区及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
1 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资入库、储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的安全管理,及仓库安全日常巡查
2 安全部负责仓库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并对库存物资入库、储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 仓库建筑3
1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
2 仓库内不应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等确需搭建时,应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同意,并明确防火责任人、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拆除
3 室内储存场所不应设置员工宿舍
甲、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内不应设办公室
其他室内储存场所确需设办公室时,其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且门、窗应直通库外
4 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其库房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不应擅自改变
如需改建、扩建或变更使用用途的,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
5 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地面,应当采纳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6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施
4 储存管理4
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进行登记
2 库房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
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应大于 150m2
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2m
3 库房内堆放物品应满足以下要求:(1)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0
3m(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2)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0
5m;(3)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