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法律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律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三重一大” (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三条 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第四条 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第五条 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第三章 “三重一大"主要内容第六条 重大决策(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企业进展方向、进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三)公司体制和机制等重要改革方案;(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五)财务年度预决算及资产重组、产权重大变更等资本运作方案;(六)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重要技术和设备引进方案;(七)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八)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及实施;(九)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十)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十二)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十三)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第七条 中层干部任免奖惩(一)对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站所长的选聘、任免;(二)后备干部的管理;(三)市、省级以上荣誉人选推举;(四)涉及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站所长的重要奖惩及对违犯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五)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第八条 重大项目安排(一)年度计划;(二)企业基本建设项目及重大投资,技改大中修项目;(三)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四)车辆、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五)办公、生活设施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