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根据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 3 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重点要作好“4
22 世界地球日”和“6
5 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实行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 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临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实行一水多用,循 环 使 用 , 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