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用工劳务协议书甲方(接受劳务方):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乙方(提供劳务方):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籍贯: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送达地址: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乙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建立劳务关系,并共同遵守如下劳务协议条款:一、关于乙方主体资格条件的特别说明因乙方已年满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 60 周岁;女 55 周岁),经与人社局咨询确认,乙方无法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受民法调整的劳务协议
乙方不得依据劳动法律关系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向甲方主张相关权利
二、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1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个月;(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即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
1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来确定乙方提供劳务时间:(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
2 在本协议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协议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三、劳务协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