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审批流程图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1、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许可的申请报告;2、拟设立机构的协议、章 程 ( 明 确 法 定 代 表人)及验资报告;3、代理记帐许可证登记表(代理记帐许可证申报表、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简历表、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简历表);4、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 均 为 原 件 及 复 印件);5、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下岗或失业的,若原单位存续的由履历表中的最后一个单位对本表所填内容签署意见并盖章,原单位已关停的,由该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6、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必须提供由劳动或人事部门颁发的待业下岗或失业证明;7、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8、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权证明;9、代理记账业务法律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申报材料(二):1、代理记账机构工商营业执照;2、专职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已办理调入该代理记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会计管理科受理爱理分管局长审批申请人申请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10 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材 料 不 齐全 或 者 不符 合 法 定形 式 的 ,退 回 申 请人 补 正 ,并 一 次 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会计管理科受理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10 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