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实验小学体育工作常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对我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的管理我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育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育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育学生的勇敢、坚韧、进取精神
我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讨论工作
我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对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二章 体育课教学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进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 课外体育活动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我校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第四章 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以开展培育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
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
学校对运动水平较高、具有培育前途的学生,应重点对待
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
学校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第五章 体格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