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停电审批程序,切实做好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处理时的停电管理工作,确保供电可靠性,为广阔电力客户提供优质、方便、法律规范、真诚的服务,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月度停电计划的上报、编制与审批程序 1、停电计划的上报:对确需停电的计划检修、客户业扩工程等作业项目,由检修、施工单位于每月 18 日前,将下月需要停电的线路名称(含农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停电范围、停送电时间,向调度所提出书面申请
停电计划的上报应实事求是,并尽量缩短停电时间、减小停电范围
2、停电计划的编制:调度所专责人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停电计划,进行汇总、整理与综合平衡后,编制公司月度停电计划
月度停电计划的编制应根据电网接线方式和运行方式,统筹兼顾,杜绝大面积停电和重复停电
3、停电计划的审批:调度所专责人将编制完成的月度停电计划于每月 25日前书面报生产技术部,经生产技术部可靠性专工、生产技术部主任审核后,报分管经理批准生效,并随月度生产计划一并下发
二、停电计划的实施1、月度停电计划一经批准下发,各有关单位必须仔细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对未列入停电计划且不属于临时检修的任何停电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2、月度停电计划具体实施的 7 日前,申请停电的单位负责人须在生产调度会上提出,并填写《申请停电工作单》
3、《申请停电工作单》的审批程序:调度员-——调度主任---可靠性专工———分管经理
《申请停电工作单》一式三份,申请单位、调度所、客户服务中心各一份
4、申请停电单位的工作负责人根据批准的《申请停电工作单》的要求,于批准当日 10 时前将需要停电的线路名称、停电的范围、计划停电的时间,书面报调度所当值调度员
三、停电信息公告与通知1、计划停电信息公告范围与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