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职责范围及各岗位职责保安部职责范围一、 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巡查制度,维护小区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 加强对外来人员进出的管理,禁止各类闲杂人员、流动商贩等进入小区
三、 负责小区车辆的疏导和管理工作,维护小区内道路通畅和车辆安全
保安队长岗位职责一、 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计划组织、监督、落实工作,对部门工作负责
二、 负责制订小区内安全防范、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等计划方案,制订各项日常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在实际工作中监督落实
三、 参加重大治安事件和复杂矛盾的处置协调工作
四、 与驻区公安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和协调关系,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小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 负责部门员工的岗位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保安员岗位职责一、 严格根据保安部有关操作法律规范,完成分管区域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工作
二、 全面熟悉分管区域内楼宇、通道、消防栓、技防设施、安防重点部位等的分布情况,熟悉小区日常进出车辆和人员情况,理解掌握处理日常事件的原则及相关方式,巡查执勤中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不安全隐患、苗头或现象
三、 负责小区日常车辆疏导工作,保持小区内交通的通畅
四、 严格执行上岗期间有关工作标准、行为举止、仪容仪表方面的各项规定
保安部规章制度交接班制度一、 交接班在规定换班前 10 分钟开始
由队长主持班前班后会,安排和总结当班工作
二、 交接班时根据责任区域及内容,交接双方当面核查,无特别情况,交接班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接班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向本班领班汇报;交岗人员未接到通知前不得离开岗位
三、 交班人员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下交接时间并签名确认
四、 交接班时出现或发现问题,由双方领班共同处理,任何一方不得推诿回避,处理完毕后及时向主管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