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XX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市分公司个险渠道长期缺席人员管理办法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必究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资格及维持条件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四章 待遇第五章 会议及培训管理第六章 组织归属关系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XX 人寿保险长期缺席人员管理办法旨在培育专业的保险营销员,为长期缺席人员提供培训、沟通、展业的专业平台
致力于协助客户提供全面保障,帮助客户拓宽投资渠道,让客户尊享全面、专业的服务
宗旨 : 把爱心送给每一个人,把保障带给千家万户
第二条 长期缺席人员由 XX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市分公司个险销售部组织管理
第三条 长期缺席人员归属于 XX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市分公司各独立团队
第二章 资格及维持条件第四条 资格认定:资格认定有以下几个条件:1、 持有有效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并参加职前培训;2、 会议和培训出席天数一个季度内累计少于 15 天(含 15 天)将在下季度初自动纳入;3、 当月无故缺席超过十天以上的营销员,由各营业区每月 5 日前上报个险销售部
第五条 长期缺席人员按基本法业务员系列人员的标准进行考核
达到下述四项指标中的三项(其中第 1 项指标为必达指标, 签约时间在 1 年内的新人必须达成第 1、3 项): 1 .个人最近三个月累计 FYC 达到 1Q; 2 .个人最近三个月综合持续率达到 80%; 3 .个人最近三个月卡折式业务新单保费达到 300 元; 4 .过去连续三个月个人平均日常培训出席率达 80%或以上
未达标准者降为考降业务员,可给予一个季度宽限期晋升,考降业务员的首年佣金和续期佣金按标准佣金的 80%发放
业务员季度考核 FYC 为零者,解除代理合同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权利:(一)依据合同约定取得代理手续费(佣金)
(二)每月由推举人或直接主管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