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丁二
一四年年一月一日在深圳签署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被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公司银行帐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商务咨询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以下协议:第一条:商务咨询服务事项1
1甲方需乙方提供商务咨询服务内容:企业规划、产品定位、市场调研、营销渠道的建立、业务拓展等方面
2甲方承诺乙方是上述服务事项中唯一的委托人
甲方亦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但不影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3乙方应尽忠实义务,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之行为
第二条:费用核定2
1咨服务费用以乙方参与项目所产生实际营业利润的白份比来核定,以双方确认签署为准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核定确认后的咨询服务费用
实行月结方式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公关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费用支付3
1每月咨询服务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再行支付
2乙方需提供正规税票给甲方
3经双方确认后的咨询费用,甲方应以银行电汇的方式汇入乙方公司帐户中
除非另有书面指示
第四条:保密4
1任何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知悉或取得的另一方的资料和信息,应视作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法律要求或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其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本合同终止时,如任何一方要求归还资料和信息的,另一方不得迟延归还
第五条:期限5
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壹年(自二
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二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六条:争议的解决6
1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