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书编号:SXHH-06-002发包方:江苏三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黄河阳光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沈福德架子班(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黄河阳光小区6#住宅楼工程二、工程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43号三、承包范围和内容:工程施工脚手架搭设及架管油漆、所有临边、洞口、通道、机械安全防护、材料卸车、现场清理、文明施工等四、承包方式:包清工
五、承包价格:元/㎡(按脚手架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六、工程期限:1
工期要求:以项目经理部签发的施工任务单的施工工期为准
由于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任务,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则工程承包价下浮10%,且每延误一天则给予500元/天的罚款
七、付款方式:全部分项完成后付给合同价款的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清
八、技术要求:1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安全标准、规程及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其应满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使用功能,并对其负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如不服从甲方安全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及时按照甲方安全人员出具的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的
则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承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必须满足本工程的安全使用功能的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后续施工工序不能正常进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的责任,如乙方不按时整改,达不到甲方的安全要求的,则所干工作量不予计量的处罚,多次整改不合格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限期退场,并且工程量不予计量
其余参见项目经理部的施工质量、安全奖罚条例的规定
九、文明施工管理: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