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编号:旧城改造合作开发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关于旧城改造的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1、住宅区位于,宗地号为,项目用地宗地面积共计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用地,容积率为,土地使用年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住宅区内现有住宅栋,共计套房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其中有套(面积共计平方米)登记在甲方名下(均为绿本房产证,补交地价后可转为红本),实属甲方所有的仅套(面积共计平方米)
甲方所有的房产及本项目土地是真实有效的,甲方未将本项目项下的房地产进行任何抵押,也未进行担保
3、住宅区栋住宅系1988年甲方利用海砂修建而成,现房屋渗水严重,钢筋外露,岌岌可危
目前,除九户业主没有签字同意旧改外,其他业主均已签字同意旧改
4、住宅区目前由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委托物业管理的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
5、项目名称:市区住宅区楼整体改造项目
6、甲方已将本项目申请整体改造的报告上报深圳市区旧城改造办公室
二、合作形式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甲方出地,乙方出资,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1、提供目前条件下本改造项目已有的全部产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红线图、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等;2、拆迁补偿谈判工作,按照小区内全部物业拆一赔一的原则(红本、绿本房产证有所区别)和全部业主达成拆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