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民营养老(合居家)机构委托经营合同甲方:委托方,为实施公建(办)民营的公办机构;乙方:经营方,为受托承接公办机构经营管理方;监管:为社会福利机构,监管方为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项目为养老院、敬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者日间照护机构;监管方为机构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政府;如已由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监管方为民政部门负责人或者领导小组
服务宗旨:坚持项目公益性质是非盈利机构
服务宗旨是为广大普通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和居家养老等形式的养老服务
经营范围、原政府投入的土地、房产、物业及设备(附清单)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
明确护理服务型机构定位,明确面向广大普通老年人养老需求的设备和服务层次定位,明确作为公办机构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责
双方共同致力于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项目名称:XXX办事处XX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经营方称谓为服务中心主任;地址:XX社区一号楼一单元一楼二
建设和运营年份:不超过20年
土地及建筑面积:土地是社区集体所有,建筑面积300cm2;房屋承租个体安置房(附租房合同)
分布和结构:1
活动区①麻将桌10张②舞蹈室一间③图书室一间,2
护理站①病房2间病床5张②药房1间③医生办公室一间,3
宣教室一间,4
(本条款设施附购买发票及小票)五
项目人员全部签订劳动合同;装修附装修合同;室外市政配置、绿化、水、电、网络、通信、数字电视、监控、保险、道路等设施配套情况需有关单位出局的票据、协议、缴费单据等
缴纳经营管理风险保证金:为了确保入住老人的权益及国有资产的安全,根据机构规模和政府建设投资金额,乙方需缴纳万元保证金(应于本协议签订之前交纳规定数额的风险保证金到甲方指定的财政专户),保证金不计利息,到期视物品和资产折损情况扣除后归还给乙方
经营状况良好者可扩大经营范围并酌情添加设备(归入资产清单)
设备及物品维修费用可计入经营范围,设